中共寧縣委組織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3人公告
中共寧縣委組織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中共寧縣委組織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職位及人數
1.選調單位中共寧縣委組織部,單位性質為縣委工作機關,擬在編制限額內選調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工作人員1名;
2.選調單位寧縣黨員教育中心,單位性質為縣委組織部下屬財政全額撥款的副科級事業(yè)單位,擬在編制限額內公開選調事業(yè)管理職員2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縣直、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已轉正定級的正式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選調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yè)、職業(yè)資格等條件詳見《中共寧縣委組織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3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guī)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的;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縣委縣政府集中辦公區(qū)1號樓1015室現場報名,不接受他人委托報名。
3.報名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中共寧縣委組織部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親筆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印章。填寫不完整或不規(guī)范的,不予報名);
(3)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
(4)《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6)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7)紀檢監(jiān)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8)所在黨支部日常表現情況;
(9)近期二寸免冠藍底照片5張及電子版。
(10)近年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行業(yè)主管部門表彰獎勵的文件及證書。
4.資格審查:公開選調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縣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及時予以反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負責通知參加公開測試。
(二)公開測試
1.形式與內容。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符合面試條件的發(fā)給面試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依次替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2.測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測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縣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才素質和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疾鞎r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廉政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疾旌唾Y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四)體檢
縣委組織部對考察和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公示與調動
1.公示。綜合公開測試、組織考察、體檢等情況,研究提出擬選調工作人員名單,提請縣委組織部部務會會議研究確定后進行公示。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2.調動。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xù);對有反映,經查實且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選調工作在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的領導下組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和舉報受理。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行為者,無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三)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934-662243115293400641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0934-5919569
附件2: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寧縣委組織部
2023年3月3日
